
新黄河消息,日前,司法部发布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浙江某区监督区应急管理局违规收费案。根据基本案情,2025年7月,有企业向浙江某市某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该区应急管理局在2025年4-6月期间,要求企业参加培训机构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支付费用,增加企业负担。对企业反映的情况,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依法开展监督。
\n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经调查核实,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领域有关规定,为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开展的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以及相关资质资格持证等培训,除经营单位自主安排的培训外,均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并以专项资金支付相应费用。该区应急管理局在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相关培训过程中,由于专项资金支持不足,转由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用,违反了开展员工安全培训严禁向企业、个人收费或转嫁培训费用等相关规定。
\n据此,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制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区应急管理局限期整改。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监督意见,通知相关培训机构停止对员工安全培训收费,并组织退还已收取费用,同时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相关培训费用。
\n原标题:浙江一应急管理局要求企业付费参加培训机构的培训配资门户服务网站,已组织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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